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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本科生境外交流手续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点击数:

一、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通过学校国际处申请境外交流项目:

1、在学校国际处网站(http://oice.ustb.edu.cn/)查看相关信息要求,登录“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报名系统”(http://project.ustb.edu.cn/)进行报名申请。

2、通过“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申请学生签字、家长签字、辅导员在“导师意见及签名”处签名。

3、同《中英文成绩单》和《加权GPA证明》(必备),以及其他材料到学院办公室本科教务党老师处办理(机电楼1009,电话62332867)。

二、本科生出境交流离校手续办理,国际处网站下载“离校手续相关表格”或点击

北京科技大学离校手续表格(本科生用).rar

下载:

1、学生出国交流协议:了解学校相关规定,和国际处签订协议。

2、本科生海(境)外交流登记表:学院本科教务老师签章(机电楼1009办公室,党老师)

3、学生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辅导员在“辅导员意见”处签章;学院主管领导意见,到机电楼1009 党老师处办理;“学院党总支政审意见”,土木楼1208 姜老师处办理。

4、学生出国(境)学分互认申请表:为兑换交流学分的重要依据,机电楼1009 党老师处办理。需提前了解前往交流学校的教学计划,与本人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对照填写,由学院本科教务进行审核存档。学生完成交流后,持交流成绩单(有学校国际处盖章的原件)进行学分认证。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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