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普通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长林、冯妍卉

副组长: 马鸿志

成  员: 耿  华、杨志伟、李子富、李诗媛、罗春欢、高凤雨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55人,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14人,环境科学工程专业25 人(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1人),资源与环境专业全日制6人、非全日制10人。

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学院另行公布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学博:导师根据本人所分配招生计划数,同一学科专业内,根据报考导师分专项计划,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专博:依据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调剂规则

合格考生在征得考生、报考导师和招收导师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在本专业调剂,以满足每位导师招生计划。调剂需遵循原报考导师成绩排名情况,学生个人原因放弃被录取资格需写放弃声明。

3.不破格录取,不跨培养单位、一级学科调剂。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2332867

监督举报邮箱: ustbseee@126.com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年5月9日


015拟录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