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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3]   点击数: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由学院、系所负责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实施接收本培养单位推荐免试生工作具体办法;由学院党委组成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复试监督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对有异议的结果进行复议;由系所负责人、各专业复试教师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拟录取等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    副组长:唐晓龙

成员:姜泽毅,李子富

2、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长:董春阳  副组长:耿华,孔德雨

成员:姜佳男,豆瑞锋,马鸿志,蔡滢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组长:姜泽毅,李子富

成员:各专业复试教师

二、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复试小组由硕士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有直博生申请者的复试小组还须有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复试教师是从学院教授、副教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关联关系学生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担任复试教师。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规范,保证复试结果的客观公正。要求复试教师详细记录复试内容,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研究生导师信息公布

学院通过学院网站(http://seee.ustb.edu.cn)公布研究生导师信息,方便学生了解导师情况。

3、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集中受理复试考生的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严格按照资格审查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质,认真审查复试考生的各类证件及材料,确保考生资料完善准确,做好登记工作并整理归档。

4、复试监督和复议

由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如有问题,监督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通过会议论证的形式进行决策。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及名称

硕士生招生规模

拟接收推免硕士生规模

拟接收直博生人数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5

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培养单位当年招生简章所公布招生计划的50%。


3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9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39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33

备注:招生名额含顺德研究生院名额。入驻顺德研究生院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及研究生人数见研究生网站,如有变化,将另行网上公示。

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829.htm附件8)

四、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接收接收全日制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829.htm)

五、工作办法

1、复试安排

(1)推免生的预审将于9月18日(星期二)进行,申请者须在9月17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word版)至邮箱seeetuimian@126.com,邮件以“姓名-在读学校名-报考专业”的格式命名。学院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发送复试通知。(9月9日前已提交申请表至邮箱ustbyzb_62332484@163.com进行预报名的申请者,不用重复提交。)

(2)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复试时间之前到学院报到,并提交“工作通知”(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829.htm)中规定的申请材料,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仔细核查复试考生的申请材料。

(3)学院将于9月21日安排复试

复试日期

说明


第一次:9月21日


复试地点:北京科技大学 


报到:环境系:8:00-8:45  机电楼1009

热能系:9:00-11:00 机电楼1009 


复试:环境系:9:00-12:00   待定,报到时通知

热能系:13:00-16:00  机电楼912


根据第一次复试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复试

2、复试方式及录取

(1)我院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对于跨专业、学科申请者,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基础及培养潜质;直博生复试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复试80分,外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复试成绩低于48分、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3)若“学术型硕士”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合格,但由于招生名额、生源情况等原因不能按“学术型硕士”录取时,如果申请者本人同意,可以按“专业学位硕士”录取,反之亦然。学院在确认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了相应修改后录取。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 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有效期为24小时,申请者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政审等相关工作。届时拟录取的考生,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北京科技大学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

(6)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校内申请体检者还须缴纳体检费120元/人,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通过我校电子支付平台http://pay.ustb.edu.cn(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18位)初始密码为123456)支付复试费和体检费,请在9月18日10:00~9月19日12:00之间完成缴费。如申请者未能按要求参加复试和体检,缴纳的复试费和体检费不予退还。

体检安排(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829.htm附件6)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复试报名咨询:62332867  蔡老师

联系邮箱:seeetuimian@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62332120  姜老师


本方案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上同时公布,最终解释权归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若与学校的文件和规定冲突,以学校文件和规定为准。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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